截至 2023 年 7 月,山东省公职人员出差补助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级别 出差地 住宿费标准(元/人/天)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北京、上海 800
其他地区 600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北京、上海 500
其他地区 400
其他人员 北京、上海 350
其他地区 300
出差补助标准还包括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等,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山东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