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要满足相关的申请条件,如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营业执照等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申请表等。
提交申请,可向所在镇的人力资源服务站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实地核查,相关服务站将对申请人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实地核查,确认其真实性。
系统录入,核查真实的申请将被录入系统。
审批和请款发放,经过镇创业办的审批后,将会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创业资助。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东莞市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