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转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如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那么就应该申请转移接续。
2. 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如果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3.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如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那么就可以申请转移接续;反之,如果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申请转移接续。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情况,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医保参保人员都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